本报讯 (记者 辛雅君) 近日,荣乌高速上,一辆重型货车因没有保持安全车距,刹车不及致三车追尾。
6月16日13时40分许,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四大队指挥中心接当事人报警称,其驾车行驶至荣乌高速(河北方向)发生追尾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勘查后发现,一辆鲁H牌照的重型运煤货车停在左侧第一行车道上,车头右部由于撞击已严重变形,其右侧第二行车道上,前后停着两辆冀E牌照的运煤车,两车后部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撞击,后车车箱左后侧被撕开一个大口子,车上煤块散落到地面,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民警经询问得知,鲁H牌照车辆驾驶员张某当日从内蒙古载煤回山东,行驶到事发路段时,由于货车流量密集,导致通行骤缓。张某因跟车太近,虽已采取制动措施并向第一行车道急打一把方向,但车头右侧还是撞到前车车箱的左后侧。由于惯性,在撞到中央护栏后,又反弹撞到前方另一辆冀E牌照货车的左后侧轮胎位置。
民警通过调查后认定,张某驾驶车辆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