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穆
近日,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将于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着力解决利用弹窗违规推送信息、弹窗广告标识不明显、广告无法一键关闭、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等问题。(新华社9月9日)
形形色色的弹窗广告,无孔不入,愈演愈烈,已成一大网络公害。打开电脑网页或手机App,映入眼帘的是五花八门的弹窗广告,像苍蝇一样赶不走,如蟑螂一般灭不掉,让人烦不胜烦、气愤不已。
很多网民都有这样的感受:用视频软件看个电视剧,不仅开始播放时“被强制”观看几十秒到百余秒不等的广告,观看过程中还要“被强塞”十几秒不能跳过的广告;有的软件在弹出广告时设置“连环套”,刚刚关闭一个弹窗广告,紧接着又弹出一个别的广告;还有软件在广告中伪造、虚设“关闭”按钮,点击“关闭”后,却跳转到了相应的广告链接……
“弹窗标识近于无形,关闭按钮小如蝼蚁,页面伪装瞒天过海,诱导点击暗度陈仓……”工信部网站对此曾作这样的描述,可谓生动形象、直陈要害。
弹窗广告缘何如此张狂而又顽固不化?根本原因就在利益驱动。
据调查,弹窗广告已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商家交2万元就可弹窗100万次,量越大单价越低。有客服人员透露:“运营商、软件、浏览器平台都有用户大数据,你只要提出广告时段、推广地区、目标受众、产品定位,我们就可以提供服务。”
结果就是弹窗广告多如牛毛,让人不想看也得看,俨然成为屏幕“霸主”。
广告法第44条明确规定,“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多次针对互联网广告开展整治行动,取得了一些效果。
但是,借助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弹窗广告花样越来越多,一环套一环,挥之不去,没完没了,关不掉,躲不开,就像进入迷魂阵。
此种霸屏广告是在滥用信息技术,是技术霸凌的表现,需要对运营商、软件、浏览器平台作出严格限制,加重处罚,加大打击力度,决不可任其“裸奔”。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的实施,可望解决这一“痛点”。
维护网民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必须依法依规严厉整治弹窗“霸屏”行为。我们相信并期待着,随着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管控技术日益成熟、执法加大力度密度,网页“害虫”将被扑杀,网络空间得以健康清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