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剑) 7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扩投资、促消费”相关政策,满足群众与企业生活生产需要,从3月15日起,对部分货车道路限行措施进行调整。
3月15日起,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车)在古城内道路9时至23时禁止通行,其他道路允许24小时通行。中型厢式货车除古城内道路、迎宾街全线(含迎宾桥)、魏都大道(自来水岗至浩海岗段)、北都街(福康里岗至平城区法院岗段)、恒安街(文瀛路口至迎宾桥东岗段)、云山街全线、太和路全线、文瀛南北路(云州街至南环东路段)、同煤快线、云冈旅游专线禁行外,避开早(7时至8时30分)、午(11时30分至12时30分)、晚(17时30分至19时30分)三个高峰,可以在平城区、云冈区其他限行道路通行。
此外,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货车在重点限行街道古城内道路、迎宾街全线(含迎宾桥)、魏都大道(自来水岗至浩海岗段)、御河西路(北环桥西岗至南环桥西岗段)、恒安街(文瀛路口至迎宾桥东岗段)、太和路全线、同煤快线、云冈旅游专线,避开早、午、晚三个高峰通行,其他限行街道准许24小时通行; 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除重点限行街道外,其他街道避开早、午、晚三个高峰通行,平城区(御河以东区域)、云冈区限行街道准许24小时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