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双红) 昨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营造诚信消费环境,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倡议,倡议广大线下实体店经营者积极参与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
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倡议,本着“自愿承诺、公开透明、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鼓励线下实体店自愿公开承诺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消费者在本店购买的商品,在不影响退货商品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按规定的商品范围和退货时限,可无理由行使退货的权利。同时,自愿承诺的经营者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公示本店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具体内容,包括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时限、退款时限、退货退款方式和流程以及相关说明等;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主动告知消费者无理由退货商品的范围、时限、条件和流程等注意事项;建立健全无理由退货承诺落实和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退货承诺;设置无理由退货受理专区,建立无理由退货台账,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促进消费体验提升。
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围绕“商品无假冒、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引导更多的线下实体店作出“七天无理由退货”“赔偿先付”等更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承诺。通过不断优化放心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提质升级,最大程度激发消费潜力和市场活力,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