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露) 在共享经济时代,城市“网约型宾馆”悄然兴起,受到不少年轻消费者的追捧。然而,在“快速生长”的背后,监管盲区和安全隐患不断暴露,亟待加强监管。近日,平城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从个案切入,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促使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网约型宾馆”积极整改,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按照全省检察机关推动整治“网约型宾馆”安全隐患问题专项行动的要求,平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通过网络交易平台以及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各种网约房进行了摸底、调查。调查中发现,平城区昌宁街南侧的一家旅店通过美团等线上平台发布招租信息揽客,为顾客提供日租或长租住宿服务,是典型的“网约型宾馆”。该旅店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未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擅自营业,存在公共场所卫生安全隐患,其经营模式具有开放性的特点,极易助长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