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露) 近日,平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对全区食品自动售货机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监督检查,发现有3个地点的自动售货机存在“无证上岗”情形,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难以保障食品安全,而且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进行规范并全面排查整改。
平城区检察院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要求3个地点的食品自动售货机经营者必须在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经营信息,同时要加强监管,排查其他食品自动售货机的经营信息公示情况,严格许可信息公示,规范经营行为。
对未经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相关行政机关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办理经营手续并没收违法所得1728元,同时在自动售货机醒目位置公示了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对已停止运营的售货机进行了妥善处置。此外,在全区开展了整治食品自动售货机专项行动,摸清了自动售货机数量及点位分布并做好动态监管。
目前,平城区食品自动售货机都张贴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做到了“持证上岗”,行业乱象被及时遏制,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