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尚铁军) “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可否由父母一方出售或抵押?”近日,市民王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咨询。
王先生说,几年前,他和妻子将一套房产落户在12岁的儿子名下。最近,因做生意周转资金,他打算将这套房产卖掉或者抵押贷款,可与妻子商量后并未达成一致。
云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琨表示,法律并没有规定购房者的年龄,既然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那他就是房子的主人,在18岁以后是有权处置这些房产的。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可以给孩子买房,但不能随便卖掉孩子的房产。因特殊情况要出售的,必须确定是出于未成年人的利益考虑,同时要取得所有监护人的同意。所以,在妻子不同意处置儿子名下房产的情况下,王先生无权一人做出售卖的决定。
另外,这套房子也不可以进行抵押,因为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法总则》相关规定,监护人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得用其房产为第三方作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