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尚铁军) 夏季气温升高,车辆自燃不但让车主蒙受财产损失,而且直接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交警提醒广大车友,增强汽车驾驶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燃”。
15日23时许,一辆内蒙古牌照的小货车在208国道寺儿村附近突然发生自燃,为了保护车上货物和车辆的安全,司机奋力扑救,但火势越来越猛,从前机舱逐渐烧向驾驶室。正当司机一筹莫展时,正在执行巡逻任务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警正巧路过事发路段,3名民警立即从车内取出车载灭火器上前帮忙。经过10多分钟的奋力扑救,火势终于被扑灭,所幸事故中无人受伤,货物保存完整。
据司机夏先生讲,这次着火估计是油管老化漏油、电路老化出现问题,幸亏发现得早,又有民警帮忙,否则后果难以想象。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发布安全警示,车主应定期检查车辆,对老旧车辆及时保养、检测。车辆严禁过度改造,车内不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此外,如遭遇车辆自燃,要马上停车熄火,关闭车内所有电源后立即离开驾驶室。一旦汽车前车盖出现自燃,千万不要打开,要用灭火器向前车盖缝隙中喷,并及时报警,以防油箱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