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海峰) 日前,灵丘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刘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为起到警示预警作用,该院邀请了相关商户代表及食药侦民警、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等旁听,用“活教材”对特定群体进行法制宣教。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明知其销售的“壮阳丹”“蚁力神”等性保健品掺有西地那非成分,属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为牟取非法利益仍向他人销售。请求判令被告人刘某支付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赔偿金,并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经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刘某认识到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与公益诉讼起诉人达成初步调解意向。案件将择期公开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