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辛雅君) 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民警提醒莫要心存侥幸,漠视法律。
事发当日,高速交警二支队一大队民警在御河西路南口高速收费站开展集中行动时,一辆黑色小型客车突然停在收费站内广场,后方车辆不时从该车旁穿插行驶,十分危险。
民警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驾驶员不敢直视民警,且神色紧张。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该男子称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民警比对身份发现,其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随后,该男子也对其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