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穆
教育部近日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10月15日正式施行。《办法》聚焦执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常见问题、共性问题,细化和完善了校外培训领域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旨在巩固“双减”治理成效,缓解家长教育焦虑,破解教育内卷,推动校外培训行业良性发展。
长期以来,校外培训班快速扩张,各种机构铺天盖地,授课内容五花八门,招生对象不断拓展,生源从中学生、小学生直到学龄前儿童,形式从临考备考变成常规补习,从课后补变成超前学。
校外培训浪潮汹涌,家长学生追逐跟风。不少机构为了广揽业务,不惜违背政策法规,夸大宣传做噱头,虚假诱导抢生源,巧立名目乱收费……及至一些社会资本也卷入其中,经营这项“风生水起”的生意。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意见》强调,要加强校外培训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惩重罚校外培训违法行为,形成警示震慑。
“双减”政策实施两年多以来,有效减轻了学生和家长负担,学科类培训行业净化了市场,朝着规范、有序、健康的方向发展。但个别校外培训机构玩起“隐身术”“躲猫猫”,迎合部分家长的“不甘心”,甚至专为一些群体“开小灶”,尤其是一些机构和个人试图通过“转线上”“转地下”“换马甲”等方式逃避监管。
“转线上”,就是通过即时通信、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有偿校外培训;“转地下”,就是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有偿校外培训;“换马甲”,就是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凡此种种,都是在钻“双减”政策的空子,不仅有误导公众、牟取暴利之嫌,也在一定程度上冲抵着“双减”成效。这既背离教育公益属性,又危害行业自身健康发展,必须坚决纠正。
为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去年12月,教育部等12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重点场所和重点网站、重点机构和人员的防控。
今年10月15日正式施行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从实施机关、管辖和适用,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处罚程序和执行,执法监督等方面确定了具体规则,形成了对校外培训违法行为全方位全链条监管。
随着监管制度加密、行政处罚办法倒逼,相信各种乱象会得到有效治理,相关机构和个人的钻营行为会得到遏制。
值得注意的是,广大家长应理性看待校外培训,要以孩子身心全面发展为初衷,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不去盲目跟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