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穆
10月24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回应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防沉迷网络、打赏网络直播等问题的关注,具有很强的现实作用和深远意义。
据统计,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79亿,未成年网民规模突破1.91亿。作为互联网“原住民”的青少年群体,网络已深度融入其生活、学习、交往等各个方面。然而,网络在为他们开启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获取知识、开阔眼界的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和负面影响,已成为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
国家网信办《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网络沉迷、不良信息、网络伤害、信息泄露是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四大风险。不少缺乏自制力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饭圈”、短视频等,导致学业荒废、身心受害甚至误入歧途;“四年级小学生打赏网络主播超17万元”“13岁少年沉迷手游,模仿游戏跳楼坠亡”“12岁学生遭遇电信诈骗,被不法分子威吓要挟”……诸如此类的新闻事件发出警示:强化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迫在眉睫。
早在2016年,国家网信办就发布了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在6年多的时间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保护”作了专门规定,这两部法规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提供了现实依据和法治基础;即将正式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则是兼具系统性和科学性、更具可操作性的法治保障。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理应得到全方位保护。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未成年人友好型网络环境,才能让孩子们健康成长。《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是为了护佑未成年人安全上网、合理上网、科学上网。
安全上网、合理上网、科学上网,既关乎青少年身心健康,也关系到家庭和睦、社会稳定。以《条例》出台和实施为契机,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持续筑牢网络屏障,构建清朗网络空间,让网络为未成年人生活添彩、学习助力、成长赋能,是责任所在、护苗所需,也是众望所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