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乐记》说:“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其揭示了外界的变化促使人们产生了表达的冲动,并且人心也需要通过诗乐舞的形式来加以规范。我国古代将礼、乐、射、御、书、数作为六艺进行教育,其中之一就是乐教,而乐教包含着乐舞教育。
乐舞同人民的生活、情感具有自然而直接的联系,具有人民性的特点。《毛诗序》对于乐舞与人民的生活、情感之间的密切联系有清晰的思考,“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人类情感一旦强烈了,就会情不自禁地用乐舞形式来表达自己。所以,乐舞是贴近人的自然本性、日常生活的文化艺术形式,属于每个具有手舞足蹈能力的人。
近百年来,吴晓邦、戴爱莲等几代舞蹈人,从戏曲、绘画、文献等当中挖掘我国传统舞蹈资源,通过教育、创作、表演、传播等方式实现传统乐舞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将舞蹈建设成为独立的、专业化的、职业化的文化艺术形式,创建了具有深厚传统根基和古典审美特征的中国古典舞艺术,发展了中国民族民间舞艺术,使我国传统舞蹈具有了现代的生命形态和生命力,使之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成功转化的典范之一。
但是,我国传统舞蹈的现代转化与发展也遭遇了两个问题。第一是受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影响,我国传统的乐舞所具有的诗乐舞一体形式变成了诗、乐、舞各自转化、分立发展。乐舞自然具有的伦理、审美、情感上的关系,在这种分立之中很难得到统一。第二是传统舞蹈没有很好地走进广大群众的生活之中以达到“籥舞笙鼓,乐既和奏”(《诗经·宾之初筵》)。在我国大部分地区,人们在聚会性场合,很少通过歌舞等形式来展开交流、表达情感,失去了《诗经·鹿鸣》所描述的“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的场景与文化。这不能不说是令人遗憾的。
那么,如何实现乐舞在人民的日常生活中的复兴呢?第一,要重视乐舞教育,认可乐舞教育在审美、文化、社会以及人的发展中的价值。第二,重视乐舞的人民性特点,创造性地吸收古今中外乐舞艺术成就,创新乐舞在新时代的传播与发展形式,使乐舞能为人民所喜爱,所谓“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乐舞要做到“简易良善”,才更容易回到人民之中。第三,要以尊重、开放、包容的态度来发展乐舞。
近些年来,人们已经展开了一些乐舞回到人民生活中去的实践,但不少实践者简单地将专业舞蹈做简化处理或者出于短期的功利目的而推广传统乐舞,没有很好地实现诗乐舞统一,很难做到为人民所喜欢。因此,面对人民对于乐舞复兴的需要,必须守正创新,才能有所作为。
据《中国文化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