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昱郁) 记者18日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24日),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拟实行运价浮动。
据了解,为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保障我市春节期间城市交通运力和正常营运秩序,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建立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办法,今年2月9日至2月24日(即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期间,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上浮可超过20%,但上浮额最高不超过3元,即起步价不超过10元。
该局有关负责人说,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运营管理规定,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行业信誉,做到不私自涨价、不拒载、不违规拼客、不故意绕道行驶。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加强监督执法,发现违规行为将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