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龙中华 实习生 王泓霏) “我在碧桂园玖珑湾认购了一套楼房,并交了部分房款,但后来因工作变动,无力承担后续房款,只好请求退房退款。当时开发商也同意了,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退费,结果规定时间已过还是不见退费,这让我难以接受。”近日,韩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了他的遭遇。
2022年7月22日,韩先生在碧桂园玖珑湾销售中心(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大同市永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玖珑湾小区的一套楼房,当时交了1万元定金,随后几天先后又交了12.7万多元房款。按照双方约定,余款54万元将在2023年1月27日前交付,韩先生没料到因工作出现变动,无力支付余款。
2022年11月,韩先生来到碧桂园玖珑湾销售中心,希望退房退款,结果几次也没有找到有关负责人,后经购房时负责办理业务的主管赵女士与公司领导沟通,同意了韩先生的退房申请,但按照购房合同有关规定,将扣除1万元定金,韩先生也同意了。
2023年7月中旬,韩先生在赵女士的指导下,完成了退房申请程序,对方承诺将在180天内一次性退款。如今已经超过180天,韩先生却没有拿到退款,心里很不踏实。
接到反映后,记者赶往碧桂园玖珑湾销售中心。销售中心一位负责人说,了解情况后再给记者答复。1月25日,记者电话联系销售中心有关负责人,对方让记者与碧桂园华北地区客户关系部负责人樊经理联系,了解具体情况。记者致电樊经理,他解释说,请韩先生放心,他们一定会为其退房款的。由于公司财务处于特殊管理期,审批需要一些时间和程序,希望韩先生再等等,他会尽快想办法,早日为其退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