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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玖珑湾销售中心

承诺退房款 到期却变卦

  本报讯 (记者 张志忠) 本报1月26日4版曾以《承诺按期退房款 逾期仍然不兑现》为题,对消费者韩先生购买碧桂园玖珑湾一套房后,因工作变动无力承担后续房款,请求退房款一事进行了报道。前不久,韩先生再次致电本报新闻热线,表示自己家里遇到急事急用钱,希望碧桂园玖珑湾销售中心尽快予以落实。

  “原先承诺完成退房申请程序,在180天内一次性退款,但现在又被告知按当时政策遵循一进一出原则,目前并不符合退房款条件,因此还需再等等。”据韩先生介绍,2022年7月,他在碧桂园玖珑湾销售中心(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大同市永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玖珑湾小区的一套房子,交了1万元定金,随后几天又交了12.7万元房款。之后,因为工作变动收入下降,韩先生多次与对方协商退购房款。到2023年7月,终于得到对方销售人员明确回复可以退款,但按照相关规定,需扣除1万元定金,余款180天内一次性退还。但约定时间到期后,韩先生仍未能拿到退款。

  2月20日,记者随韩先生来到碧桂园玖珑湾销售中心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值班的都是员工,领导不在。韩先生通过销售中心公示牌上看到一位项目营销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便拨通电话向对方说明自己的情况。对方表示,先落实一下情况,再见面协商。次日,韩先生按照约定时间来到碧桂园玖珑湾销售中心,并未见到该负责人,与其电话沟通得知,按当时政策需遵循一进一出原则,就是房屋有新业主签约后,180天内一次性退款,但是到目前为止,韩先生之前选定的房子一直未能售出。韩先生表示,当时,自己得到销售人员的答复是扣除1万元定金,余款悉数退还,对一进一出原则并不知情。

  最后,该项目营销负责人表示会尝试重新发起退款,并向上级主管领导反映相关情况,想办法落实退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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