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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 抛物“轻如鹅毛”也得担责

  “我从楼上抛下的东西特别轻,“轻如鹅毛”,怎么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呢?”现实中,不少人都有这样的疑问。其实,“轻如鹅毛”不等于免责。

  1抛烟头引起火灾,构成失火罪

  案例

  邱某楼下的废品店外时常会堆放纸壳等易燃品。一日,邱某为图方便,将烟头丢了下去。岂料因此引发火灾,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邱某“轻飘飘”之举构成犯罪吗?

  说法

  邱某构成失火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91条第2款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即高空抛物涉及的不只是高空抛物罪,也能往往构成其他犯罪。而该法第115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案中,邱某明知楼下废品店堆放着纸壳等易燃品,乱丢烟头容易引发火灾,却轻信可以避免,导致遭受重大财产损失,无疑难逃罪责。

  

  2抛洒废油妨害交通,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案例

  住在7楼的刘某为处理一盆约有4公斤重的废机油,图省事的他虽然明知楼下的路面上车辆如织,倒下去会造成路面打滑,极易危害交通安全,却依然我行我素地抛洒了下去。

  面对倒下来的废机油,好在司机们及时发现并分别绕行,加之管理部门很快到位处理,才未造成严重后果。刘某之举构成犯罪吗?

  说法

  刘某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第5条规定:“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刘某明知路上车辆如织,废油会造成路面打滑且极易危害交通安全,仍故意为之,无疑罪有应得。

  

  3抛抹布致人损害,应赔偿损失

  案例

  住在5楼的肖某在家抹完桌子后,看着已经破旧的抹布觉得用处不大了,就随手将抹布扔出了窗外,碰巧盖在楼下行走的吕某头上。猝不及防的吕某受惊吓踏空摔伤,不得不住院医治。肖某应当为自己抛下“无足轻重”抹布的行为买单吗?

  说法

  肖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肖某虽不想造成吕某损害,但其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且其行为已经造成吕某受伤,自然必须向吕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颜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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