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穆
清明雨纷纷,洒泪思故人。在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传统节日,在人们追思先烈、缅怀先人的同时,也应对那些特别的故人——遗体捐献者奉上深深的敬意和感念。
遗体捐献是发展医学事业、弘扬人间大爱、彰显社会文明的高尚事业。身后捐献遗体和器官,不但使捐献者的生命得到另一种形式的延续,而且可让其他病患者的生命有机会获得新生,或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做出贡献。
医学界将遗体捐献者尊称为“大体老师”,因为他们是医学科学的铺路石,是医学生的“无言良师”,是文明进步的先行者。
从个人角度看,遗体捐献是一种科学的态度和价值观,死后还为社会做贡献是一种高尚的道德。人固有一死,但有的人死后生命的价值还在延续,在奉献中绽放美丽。
然而,在现实中,“入土为安”仍是多数中国人对待遗体的传统观念,“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思想在好多人心中根深蒂固,遗体捐献并没有被多数人认可和接受。所以,遗体捐献不仅需要胆识和勇气,更需要豁达的心胸、高尚的品质、无私的情怀。
令人欣慰的是,随着人们思想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坦然面对遗体处置问题,更有不少人加入遗体捐献志愿者行列。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遗体和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累计近1.4万人,成为令人敬仰的新型生命文化观践行者,在摈弃封建陋习、弘扬文明新风的同时,感召和带动越来越多的市民投入到大爱奉献的事业中。
遗体捐献,诠释的是生命至上的价值与人间大爱。超越世俗、超越传统的观念,破除陋习树新风的可贵品质,感人至深。
这样心怀大爱的人,用实际行动树立了好榜样,传递社会正能量,演绎人间真善美,其博爱胸怀、大爱精神,还会感召和带动更多人移风易俗、崇尚文明,让生命的意义得到升华,让人性之光烛照人类文明。
致敬生命,感恩奉献,弘扬大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