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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不“带祸”,底线莫越过

  老  穆

  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明确主播、直播间和平台“人人有责”。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月9日举行吹风会,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情况。针对直播带货等发展中的不规范问题,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对直播带货明确了前提和底线。

  作为一种新兴购物模式,直播带货为消费市场增添了活力,大大方便了消费者。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不少搅扰市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直播带货因其可见可感,加上主播的生动表演和现场展示,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粉丝;也正因其拥趸甚众,一些平台和主播们便愈发“上火”,使出种种不可告人的解数扩充卖点,以致好多粉丝在不知不觉中被割了韭菜。

  近年来,关涉直播带货的种种问题屡屡引发争议,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形式方面,审丑直播、虚假营销、野蛮带货、卖惨带货等层不出穷,公众人物带货刷单造假、流量造假等层出叠现;商品方面,质量不佳、货不对板、以次充好等时有发生;保障方面,退换货难、维权遇阻等情况也不少见。

  在此次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直播带货创新了消费场景,丰富了消费供给,但由于“台前幕后”主体多,“人货场”链条长,“线上线下”管理难,消费者举证难,导致虚假营销、货不对板、退货困难等问题比较突出。

  为了整治直播带货乱象、规范网络营销秩序,国家有关部门对直播带货明确了前提和底线: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主播、直播间和平台“人人有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和秩序。

  也就是说,带货主播应当树牢底线意识,诚信从业,严格选品,把好产品质量关;平台要履行好审核和管理职责,对正规的带货直播予以推荐和支持,同时及时甄别虚假信息,做好风险提示,引导带货流量良性循环。

  在国家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广大消费者要擦亮眼睛、保持警惕。要理性购物,选择既符合自身需求又有品质保证的产品,不要盲目相信网红主播,轻率跟单下单。一旦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可向平台和监管部门举报投诉,勇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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