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作为可以转换为股票的债券,最大风险在于公司违约。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可转债募集资金说明书都会对可转债回售进行明确,在市场低迷之际,给予投资者以本金加利息的价格,将可转债回售给发行人。可转债的强赎是指发行公司在特定条件下有权提前赎回债券。在权利归属方面,回售权利属于债券持有人,可以考虑是否要行使这一权利。强赎权通常属于发行公司,而不是债券持有人。发行公司可以根据债券条款决定何时行使强赎权,强赎的目的通常是为了公司管理负债结构、降低债务成本或利用更有利的融资条件。
一般而言,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发行人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需要注意的是,回售制度虽然是保护投资者的存在,但在风险面前,任何保护都有限度。
那么,可转债强制赎回是好事还是坏事呢?这与可转债的市场价格及未来价值均有关系。如果债券市场价低于100元赎回就是好事。如果可转债的赎回价格大于当前可转债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那么对投资人来说就是利好,相反,就是利空。例如,可转债的面值一般为100元,如果可转债市场价格98元,那此时债券公司以100的价格回售可转债对投资者来说是利好,如果市场价格大于100就是利空。
(丽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