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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艺术与科技要相辅相成

舞剧《五星出东方》

  近年来,随着科技与艺术的高度交集、深度融合,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5G、扩展现实、裸眼3D、全息投影、虚拟现实等沉浸式多媒体技术更加广泛地应用于舞蹈艺术领域,应用在《唐宫夜宴》《只此青绿》《舞千年》《五星出东方》《锦鲤》等一大批舞蹈作品中,拓展了舞蹈艺术新空间,催生了舞蹈发展新形态,带来了舞蹈审美新体验。

  在新技术兴起的同时,也出现了部分舞台上的舞蹈作品形式大于内容、舞台表演淡化的创作发展趋势。这让一些舞蹈编创者开始反思技术的单向输入对舞蹈的影响。从渴望技术、崇拜技术、拥抱技术,再到反思技术,我们究竟该如何认识当前舞蹈与科技的跨界合作?又该如何把握舞蹈与科技的融合创新尺度?

  首先是科技赋能实现突破和蜕变。

  在传统舞台上,舞者表演受时间、空间和生理的限制,需在特定物理空间内进行线性表演。科技的加持提升了舞蹈的表现空间,渲染了舞台氛围,给予了舞蹈更多的呈现和表现方式。科技赋能,推动数字舞蹈打破壁垒,得以广泛传播。数字舞蹈,也称新媒体舞蹈,是运用技术手段将舞蹈的身体转化为数字形态,实现对舞蹈的数字化采集、存储、再现、解构、组合和重塑。数字舞蹈利用各种媒体技术,突破时间和空间的束缚,能以日常或超常的形态在任意空间穿梭。哪怕和观众相隔万里,也能实时进行沉浸式体验和亲密互动。严格来说,数字舞蹈已经超越了传统舞台舞蹈的范畴,具有数字化、多样性、集成性、交互性、协同性和实时性等特点。因此,它能以跨界融合之力,打破圈层壁垒,走进大众视野。

  其次是技术革新带来挑战与问题。

  在舞蹈与科技融合发展的过程中,一些舞蹈创作过度依赖高科技多媒体手段,淡化了舞蹈在创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创作者将声光电、机械、装置等新技术手段当成华丽包装,将科技手段的堆砌、泛化和酷炫当作是艺术的创新。创作中过分强调观众的视听感官体验,轻视舞蹈本体的重要性,忽视舞蹈的艺术表达和演员精彩的现场演绎带给观众的思想交流、艺术想象和情感共鸣,从而导致舞蹈作品虽形式绚烂,但内涵空洞、特质模糊。此外,数字舞蹈在海量创作、广泛传播的同时,也无法遮蔽创作中存在的作品审美性和艺术精神消减的问题。

  最后是把握尺度推动融合与创新。

  舞蹈与科技融合过程中出现的这些现象和问题,让我们清晰地认识到,舞蹈和科技的融合不能是简单的物理层面的叠加。面对新技术浪潮,我们需要把握好舞蹈与科技融合的尺度。

  科技并非消融舞蹈的意境和艺术想象空间,更不能取代舞蹈表演本身。这就对舞蹈创作者和舞美设计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在保持舞蹈艺术特性的基础上,突破固有思维,创造性地掌握和运用新技术。

  时至今日,舞蹈与科技间协作、融合的浪潮已至,而我们正处在最好的时间节点上。尊重舞蹈艺术规律,坚守舞蹈艺术特征,把握好融合创新的尺度,适量、恰当地运用多媒体技术,才能让舞蹈艺术焕发多元新活力。在可以预见的未来,相信舞蹈和科技的融合发展会催生舞蹈发展的新形态、新领域和新动能。

  据《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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