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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序号重复 档案信息缺失

一纸检察建议解婚姻登记困局

  本报讯 (记者 孙露) 近日,平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检察建议方式督促相关行政部门规范婚姻登记程序,破解了一桩婚姻登记历史遗留难题,切实保障了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的结婚证是合法领取的,现在却因为缺少婚姻登记档案不能正常使用,检察官同志,我们该怎么办?”近日,李先生夫妇在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来到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

  据李先生讲,1994年,他和妻子在老家所在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并领取结婚证。2001年和2005年,两人先后因结婚证丢失,在目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过两次申请补办。日前,李先生夫妇因办理有关事项使用结婚证,却被告知网络查询系统中并无二人2005年补领结婚证的登记信息。于是他们申请补齐婚姻登记档案,得到的回复是,其主动补充档案无法律依据,建议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经核查,2005年,李先生夫妇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为其补办了第Y号结婚证,但因工作失误,未曾建立婚姻登记档案,且补办的第Y号结婚证序号与他人重复,为无效证件。

  为切实解决当事人这一愁心事,平城区人民检察院与相关部门进行会商,最终就解决方法达成一致意见。因结婚证重号问题致使婚姻登记档案无法补齐,为最大程度减少对李先生夫妇造成的不便,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第一时间为李先生夫妇再次补办了结婚证,并更正了序列号,建立了新的婚姻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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