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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跨省就医有新规

明年起,参保居民必须办理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本报讯 (记者 高燕) 为解决门诊慢特病跨省就医患者看病需求,稳步推进参保居民门诊慢特病、“双通道”药品医疗保障逐步过渡到与全省统一,日前,我市出台参保居民门诊慢特病跨省就医新规。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的。

  据了解,市医保局、财政局日前联合出台相关通知,调整参保居民省域内就医规定。自今年起,省域内就医无需异地备案,就可以办理山西省统一的46种门诊慢特病,开通定点医疗机构后,门诊慢特病、“双通道”药品可直接结算。

  同时,还规范了参保居民跨省就医政策,今年12月31日前,异地定居患者跨省就医可以办理山西省统一的46种门诊慢特病,非异地定居患者跨省就医只能办理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尿毒症透析、血友病、重性精神疾病5个病种的门诊慢特病,且使用“双通道”药品无需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自2026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必须按照规定办理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才可享受我市门诊慢特病、“双通道”药品医疗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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