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冬梅
为了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工作常态化开展,2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记者从我市相关部门获悉,该《办法》以部门规章形式将个税汇算清缴纳入长效管理机制,重点从权利义务界定、申报流程优化、重点群体保障、税收监管强化等方面作出系统性规范,这也标志着我国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制度实现从年度性规范迈向了常态化阶段。
办理时间与方式
根据《办法》,2025年个人所得税汇算申报延续“预约办理+常态服务”模式。3月1日至20日期间,有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提前预约办税时段,合理安排时间,避免扎堆。3月21日至6月30日,开放常态化办理,纳税人无需预约,可随时办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按期申报的,可在6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但须在汇算期内预缴税款。
哪些人需要办理
据介绍,三类人群需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一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二是应补税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三是存在漏报、少报收入等特殊情形的纳税人。为更好服务纳税人,税务部门特别建立重点群体优先退税机制,覆盖 “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大额医疗支出者、收入显著下降人员及年收入6万元以下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群体。
创新服务方面,税务部门依托跨部门数据共享实现突破性进展,个人养老金账户信息已实现“一站式”申报,纳税人无需另行提交证明材料,大大简化了申报流程,办税效率大幅提升。
严格监管保障公平
在监管机制建设方面,税务部门构建了“警示+惩戒+曝光”三级递进式监管体系。对未按期补缴税款、提供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错误填报收入等涉税违规行为,除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还会将其行为纳入税收信用信息系统。若构成严重失信的纳税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实施失信约束。对于逾期不改者,税务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处罚,并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起到警示作用。
本次出台的《办法》不同于以往每年在汇算期前制发“管一年”的规范性文件,而是调整为“管长远”的部门规章,进一步稳定了社会预期,也更有利于汇算清缴工作规范化开展。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办法》,既强化纳税人权益保障,又为税务机关规范执法提供明确依据,为相关涉税服务管理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在优化个税APP各项功能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办税辅导,优化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