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穆
为鼓励公众自觉清理家庭储备的过期失效药品,提高安全用药意识,消除过期药品造成的安全用药隐患,减少过期药品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设立了260个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点,并对回收的药品统一销毁。(《大同晚报》4月22日)
在日常生活中,家庭储备药品十分常见。统计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小药箱。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大量过期药品的产生,每年高达1.5万吨。过期药品的妥善处理已然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亟待重视解决。
过期药品犹如一颗藏在家庭药箱中的“定时炸弹”,若不妥善处理,不仅可能贻误病情,甚至会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一些居民对过期药品认识不足,认为过期时间不长的药品仍可服用,殊不知,药品一旦过期,有效成分含量下降,不仅无法发挥应有的疗效,还可能分解产生有害物质,对人体造成伤害。
更为关键的是,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过期药品被列为危险废物。若随意丢弃,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下,其中的有害物质会污染水体和土壤。
做好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对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推进药品全程化监管、减少环境污染都有重要意义,需要政府部门、医药企业及广大公众共同努力,建立起完善的回收体系,让过期药品不再“无家可归”。
从维护健康的角度看,回收过期药品为市民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可避免人们因误服过期药品导致各种不良后果,同时能减少因使用无效药品而延误治疗时机的风险。
我市在药店、社区等场所设置的回收点,成为市民处理过期药品的放心之地。工作人员耐心讲解过期药品的危害和正确处理方式,能够有效提高市民对过期药品危害和统一回收重要性的认识。
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过期药品回收意义重大。如果过期药品被随意丢弃,可能会对土壤、水源等造成污染,药品中的化学成分也会渗入地下,影响生态平衡。
我市积极推动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正是对环境保护的积极响应,通过集中回收和专业处理,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尽力避免污染环境。
市场监管部门设立260个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点,构建起布局科学、便民利民的回收服务网络,并引导药品零售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合理用药、理性用药、安全用药知识。
广大居民要积极响应、主动配合,将家庭过期药品及时交到回收点,由相关部门集中统一处理,全社会共同努力,为健康生活和生态环境构筑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