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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也敢伪造? 必须依法严惩!

  屈绍辉

  近日,有网民散布虚假的“警情通报”,造谣传播云南昆明交通事故“致131人死亡337人受伤”等不实信息,引发大量网民热议。公安机关经过核查后,已对造谣者进行了刑事拘留。

  蓝底白字的警情通报,是公安机关权威发布信息的重要渠道。不法分子竟敢冒用官方标识,将“2死9伤”恶意篡改成“131人死亡337人受伤”,并编造耸人听闻的细节,真是胆大包天!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不能触碰法律红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此次的造谣者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两罪最高刑期分别为10年和7年。

  对这类挑战法律底线、扰乱社会秩序的造谣行为,必须“零容忍”,一旦发现,严肃查处,绝不能让任何“伪权威”信息浑水摸鱼、混淆视听。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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