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穆
据媒体报道,8月10日,有游客拍下在北京八达岭长城检票口见到的一幕:电子大屏滚动播放着今年5月5名游客在长城刻划的违法行为,上述游客均被公安机关处以5日行政拘留并处200元罚款。不少网友对这样的公示一致称赞。
长城是文物古迹,在文物古迹上刻划,受到依法处罚咎由自取;这样公示也很有必要,不但以儆效尤,而且能强化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
2021年3月,就有3名游客接连用硬物在八达岭长城城墙上刻划,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并且,北京市延庆区文旅部门已将3人列入不文明旅游“黑名单”,包括八达岭长城景区在内的12家等级景区实施联合惩戒、不予接待。
早在2015年9月,故宫御花园内一口铜缸被人刻划了一个心形图案,故宫博物院在严厉谴责这一行为的同时向警方报了案,而且结合购票实名制开始实行“黑名单”制度,对“黄牛”、小广告发放者以及干扰正常秩序的人,限制其购票入内。
长期以来,旅游景点乱刻乱画现象时有发生,最常见的是随意涂鸦“到此一游”、刻画自己姓名,让好端端的建构、设施乃至文物古迹遭到污染和破坏。
各地景区此类“到此一游”现象由来已久,与攀爬触摸文物、损坏公用设施、随意丢弃垃圾一样,成为不文明旅游的典型行为。虽然媒体不断曝光、舆论再三呼吁,“处处留名”的劣习却屡禁不止,引起公众强烈不满。
我觉得,景区涂鸦者大抵出于无聊、好玩,新鲜感中寻刺激,或者“炫”得不行,想留个“永久”纪念,“XXX到此一游”不就是说“我曾经来过”吗?这归根结底是浮躁心理作祟,也是公德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的表现。
对此,管理方必须加大宣传、警示力度并依法惩戒,让有此“雅好”者醒悟:这是一种不道德的“留念”,不能“留芳”反留骂名,而且这样的行为涉嫌违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损毁文物或公共设施应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然而现实中,由于取证难、执行成本高等原因,大量不文明行为得不到应有惩处。景区公示乱刻划游客信息的做法,通过社会声誉机制放大了违法成本,不失为一种务实选择。
文明旅游和文物保护,需要依靠公众自觉自律,同时离不开行之有效的制度来保障。对意欲留“芳”却遗“臭”者,不仅要严厉谴责,还需加大硬性约束的力度。
杜绝胡写瞎刻乱涂鸦,除了密织安保巡逻网,还可以发动游客检举和指责,让不文明旅游者在众目睽睽下和道义与公德的声讨中不敢胡来。对于已构成违法的,执法部门也应“该出手时就出手”,采取必要的措施管住“任性之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