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露) 记者20日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已实现11个县区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完成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6.3万辆,消费者享受到优惠金额3800余万元,带动相关消费1.83亿元。
从置换的数量来看,我市位列全省第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力拉动了经济增长,也降低了安全隐患,普惠了群众,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
与去年相比,今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有3个变化:
一是提高了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由去年的一次性补贴500元提高到一次性补贴600元。二是扩大了补贴范围。取消了去年收旧环节中对“旧车属于个人名下”的相关要求,只要来源权属明确且配备车载电池的报废电动自行车,均可参加以旧换新(含无牌),消费者可通过行驶证、发票、车辆来历凭证、相关影像资料以及个人承诺等方式,确认旧车权属。三是扩充了销售主体。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市场主体参与活动,全市商务系统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向各销售主体做好政策解读。目前,全市共有258家销售主体参与活动,较2024年的112家增长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