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剑)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不少人在微信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对此作出解释。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商家如果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如果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市民,购买烟花爆竹要到有正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烟花爆竹商店购买,所有烟花爆竹都应在室外燃放,并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燃放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