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露)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在用邮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全力营造安全、放心、满意的寄递消费环境,市邮政管理局发布消费安全提示。
寄递环节:消费者在填写快递单或通过线上平台下单时,务必认真阅读《电子运单契约条款》;寄递贵重、易碎物品时,需提前向快递企业明确物品属性,要求在包装、标识上作出特殊提示,同时主动申报物品价值并办理保价手续;寄件前提前查阅禁限寄物品目录,切勿瞒报物品属性,避免因违规导致包裹被查扣,甚至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收件环节:接收快件尤其是贵重、易碎物品时,建议优先选择当面签收验货,若发现外包装破损、物品短少或丢失,需第一时间拍照留存证据,并当场要求快递员记录异常情况;妥善保管寄递底单、货物照片等相关凭证;拆件后需及时涂抹、撕毁快递面单上的个人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窃取利用;对陌生到付件、可疑包裹,以及不明二维码、链接,一律做到拒收、不扫、不点,切实防范电信诈骗与信息泄露。
在寄递消费过程中遇到权益受损情况,消费者应第一时间与所涉快递企业客服或线下网点沟通反馈,说明情况、提出诉求。若与企业协商无果,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寄递服务质量问题,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