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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调解止纷争 速裁快审护权益

——全市法院系统用“高效温情”让司法服务接地气、暖民心

  本报记者  郑苗苗  李雪峰  韩云峰  李明璇

  工资被拖欠、商标被侵权、小额消费起争执……生活中遇到这些糟心事,不少人第一反应是“打官司”,可又怕流程繁琐、耗时费力。其实,除了对簿公堂,大同法院正在推行的“先行调解、速裁快审”模式,能让矛盾更快化解、权益更快兑现,用更温和、更高效的方式,守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所谓“先行调解、速裁快审”,通俗来讲就是人民法院对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进行分调处理,对适合调解的案件先行调解,对需要进一步审理的案件繁简分流后进入审判程序。这样一来,既能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又能让群众少跑腿、省时间,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心服口服”。“快速便捷、诉讼成本降低、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优化配置”,正是这一模式最鲜明的优势。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事纠纷、小额诉讼等案件数量逐年攀升,基层法院面临着案件多、压力大、审理周期长等诸多挑战。如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如何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效率?我市法院系统始终立足群众需求,在探索中寻找最优解。

  近年来,全市法院系统主动贴近群众需求,以云冈区人民法院“先行调解、速裁快审”经验为标杆,在全市范围内推深做实这项工作。通过机制创新、资源整合、智慧赋能,不仅缓解了法官“案多人少”的压力,更让司法服务变得更高效、更有温度,实现了公平与效率两不误。

  作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行先试的标杆,云冈区人民法院探索形成的“先行调解、速裁快审”模式,为全市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其创新实践成为全市法院的生动缩影。该院改革原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重新梳理各审判庭室职责,构建“1+1+N”调解工作模式,组成15支速裁快审团队,搭建调解及速裁平台,建设互联网法庭和专业调解室等,实现简单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2025年,我们共受理民事案件8679件,其中通过速裁快审共办结案件8165件,速裁快审适用率94.08%,结案率总体达到98.51%。”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这组数据背后,是绝大多数民事案件得到快速化解的实效,更是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的有力证明。

  高效司法暖民心,温情调解止纷争。如今,云冈区人民法院的典型经验,正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强大动力。全市法院系统将以“先行调解、速裁快审”为抓手,让公平正义不缺席、不迟到,守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核心举措

  三大流程  让司法效率“拉满”

  案件繁简分流 办理提质增效

  在立案阶段,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网上立案平台在线获取“两状”示范文本,填写并提交案件材料。

  案件受理后,指派经验丰富的程序分流员,借助要素式起诉状争议焦点明确且集中的特点,以系统智能识别分案为主,人工识别为辅的科学化繁简分流机制,实现非诉、简、繁案件的精准识别和有效分流。将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金钱给付纠纷案件,如民间借贷、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信用卡纠纷等案件列为简案。对较为疑难复杂、易引发舆情、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发还重审,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案件,则单列出来,由分案系统分配到负责繁案的员额法官办理。

  先行调解化矛盾

  司法便民暖人心

  先行调解便利快捷,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先行调解团队在接收案件后,结合纠纷类型、证据材料情况、复杂程度及调解员专业能力等实际情况,精准进行案件委派,确定具体调解员及调解期限。法官团队与专业调解员共同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后签署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等,同时审核证据材料,详细记录当事人意见及协商过程,积极开展释法明理工作,确保调解过程规范有序。

  双方当事人经先行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调解员当场出具调解协议书,并组织当事人签字确认。如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开展司法确认工作的,则交由立案法官团队依法快速审查,调解协议内容符合自愿、合法原则的,及时制发法律文书予以结案。

  做好诉调对接,保障合法权益。调解不成功怎么办?先行调解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原则,在规定调解期限内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立案法官团队接收调解结果后第一时间将案件退出先行调解,并将卷宗材料移转至分案人,立案庭向当事人发送交纳案件受理费后即进入审判程序。

  整合优化资源

  实现速裁快审

  速裁快审团队在依法保障当事人权利基础上,将针对性地对部分审理程序进行简化或前置,庭前进行要素提炼,明确争议焦点,固定无争议事实,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讼累,缓解法院审判压力。

  先行调解及速裁快审团队还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依托集约送达和诉讼服务中心送达小组,发挥“一张网”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电子送达、电话、微信等简化方式传唤通知当事人,开展送达、证据交换及调解工作,极大提高案件送达效率与成功率。在调解、质证、开庭等方面通过“云上法庭”以及“易审”App 等,实现在线远程异地办理,打破时间和空间的壁垒,从而让审判效率提高、信息储存安全、司法服务便捷。

  案例直击

  案例一:在原告张某诉被告某建设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先行调解团队将案件分给调解员后,调解员立刻与原、被告电话沟通,了解情况后发现,被告欠付原告工资3万元,案件事实并无争议,只因被告无立刻履行能力因而诉至法院,经调解员耐心劝导调解,由法官指导,为双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通知双方前来法院调解室,助理与书记员将各项手续及文书制作完成,第一时间为双方办理手续,送达文书,案件在一天内就完成结案。

  案例二:在原告某公司诉李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被告对侵害他人商标权产品的事实无异议,但是双方对赔偿标准无法协商一致,本案的标的额虽然超过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但法官在充分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促成适用小额速裁程序进行审理,通过简化流程、快速审理,大幅提升了诉讼效率。

  案例点评:两个案例生动展现了“先行调解、速裁快审”模式的优势——无论是劳务纠纷,还是涉及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都能通过科学分流、简化流程,实现高效解纷,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公正高效”。正如云冈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所说:“我们将不断完善机制和举措,持续提升司法服务质效,全力守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全市‘先行调解、速裁快审’工作积累更多经验,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名词速懂

  3个关键词读懂司法新举措

  繁简分流: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具体而言,就是把案件按照简单复杂程度分类予以处理,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

  先行调解:是指在法院民事案件立案后、案件正式进入审理程序之前,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由法院将案件委托给专业的调解员或调解组织先行进行调解的程序,适用于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务合同、相邻关系等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是一项司法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

  民事速裁制度:是法院设立速裁庭对一些简易、小额的民事案件实行快审快结的民事案件审判方式,是适应社会和司法实践发展需要而设置的,目的是以简便、快捷、低廉的方式保障公民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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