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查处两起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本报讯 (记者 辛雅君) 近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两起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
4月6日9时许,市民赵某在平城区太和路两侧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其作出警告,责令立即清理倾倒的建筑垃圾,并处罚款200元。
4月29日15时,市民靳某在云州区党留庄乡马连庄村G55高速口东北角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执法部门对其予以警告,责令立即整改清理,并处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