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焦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我市通谐驾校西侧路段临时停车等候朋友时,被排队候客的出租车堵住驶离通道。突降大雨后下坡路段积水快速上涨,车辆被困近30分钟才得以驶离。事后焦先生投诉却被运营公司以“司机个人道德问题”为由拒绝处理,将运营服务责任简单归为个人道德,暴露出行业服务意识与管理责任的双重缺位。
据焦先生描述,事发当日他驾车到通谐驾校接送练车的朋友,将车辆临时停靠在西侧道路边。随后多辆运营出租车陆续抵达,在外侧排成一列候客,完全挡住了内侧车辆的驶出通道。不久后,恰逢强降雨,再加上处于下坡地势,路面积水汇集,西侧低洼处水位很快没过车辆轮胎三分之二,车内人员无法下车,车辆存在进水受损的风险。焦先生多次开启转向灯、鸣笛示意侧面出租车让行,一辆出租车始终不予回应,甚至还刻意封堵驶出角度,直到雨量减小后,该车辆才自行离开。所幸当日雨量未持续增大,未造成人员受伤与车辆财产损失。
事后,焦先生拨通了该出租车所属的云州区某出租车运营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投诉,希望企业对司机的不文明运营行为进行约束。但客服人员表示,该事件不属于乘车服务范畴,是司机的个人道德问题,公司无权也无法对司机进行处罚。这样的答复让焦先生难以接受:“出租车在运营候客期间的行为,怎么就和公司的管理没关系?”
事实上,雨天积水的行车风险远超大众普遍认知。据国家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2026年7月10日发布的公开视频显示,15厘米水深、0.5米每秒的水流速度即可冲倒成年人,30 厘米水深,多数家用轿车的浮力就逐渐大于轮胎抓地力,60厘米水深的急流足以冲走SUV。事发路段积水没过轮胎三分之二,已接近普通家用轿车的涉水警戒线,若雨量持续加大,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得知,规定明确要求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遵守服务规范、文明行车,出租汽车经营者负有对驾驶员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和管理主体责任。出租车司机在运营候客过程中的行为,属于运营服务活动的延伸,并非与服务无关的个人行为。将运营中的不文明行为简单甩锅给“个人道德”,本质是企业主体责任的缺位,是服务意识的缺失。
出租车是城市流动的文明窗口,服务质量既体现在车厢内的接待环节,也体现在公共道路上的运营行为中。把管理责任推给个人道德,既寒了市民的心,也损害了城市窗口形象。相关运营企业需正视管理漏洞,强化驾驶员服务意识培训,行业监管部门也应进一步规范运营秩序,共同守护城市文明与出行安全。
(楚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