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双红) 记者近日从相关部门获悉,2026年全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已经确定,下限为4244元,上限为21219元。此缴费基数标准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据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相关统计数据计算,2025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为84881元,月平均工资为7073元。以此为依据,确定2026年社会保险费用缴纳基数标准。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即月缴费基数在4244元至21219元之间,由缴费人员根据收入状况自主选择申报。
市税务局提醒,今年新增一项便民政策,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社保缴费基数公布之前预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已经预缴的参保人员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预缴金额低于最低缴费档次的,务必在2026年12月31日缴费截止日前完成补差。逾期没有补差的,可申请退还预缴的费用;二是预缴金额高于最低缴费档次、不超过最高档的,不用补差、不予退费,按实际缴费情况核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