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公安机关规范市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未通过。主要审议意见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区交通秩序的规范管理,做了大量工作。但当前人民群众对城市道路交通的需求与有限的城市道路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道路通行效率低导致的“行车慢”“停车难”等问题越来越严重。公安机关在工作中,还存在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效果不明显、沟通协调不到位等问题,交通秩序管理效果与人民群众所需所盼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为进一步规范市区交通秩序管理,建议:
一、充分发挥规划的基础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规划,合理布局城市路网。加快规划和建设城市快速路,科学合理规划和建设停车场,改善路网“微循环”,盘活城市道路资源。
二、加强市区交通秩序管理。推动交通秩序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大路面巡查力度。针对交通拥堵点段、秩序混乱区域,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及时疏导交通。对沿街非法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和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完善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以形成强大合力为着眼点,有效提高城市交通承载力。
三、倡导公交优先。继续加快公共交通建设,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逐步形成公共交通为主,个体交通为辅的交通出行基本方式,推动绿色交通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四、做好停车场位建设和利用。对地下停车场库和泊位进行有效挖潜,充分挖掘资源,提升临时停车位的周转使用率,有效缓解停车压力,进一步改善市区停车难状况。
五、认真实施《大同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广泛宣传,严格执法,推进电动车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六、加强交警队伍建设。在人员老化、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内部挖潜,将现有警力下放一线,全员参与路面交通管理。在高峰时段,疏导交通;平峰时段,加强巡逻。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疏堵保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