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华)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难点,同时也是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为了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方便群众生活,结合《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加强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据城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食品小作坊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食品小摊点备案卡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许可证有效期5年,备案证、备案卡有效期2年。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应当在明显位置张挂营业执照、许可证或者备案证、食品安全相关制度,食品小摊点应当在明显位置张挂或者由从业人员随身携带备案卡。
为贯彻落实好《条例》,城区食药监局一方面强化执法人员学习,增强监管意识,以例会、专题研讨等方式开展《条例》学习,重点了解掌握监管责任。同时采取集中培训、分类培训等方式,对基层监管所站执法人员开展《条例》专题培训工作,做到监管人员全覆盖、学习内容全覆盖。另一方面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商户素质,组织基层所站对“三小”商户进行调查摸底,并通过发放资料、送法上门等形式向“三小”从业人员普及《条例》相关知识,就如何办理登记、备案,经营场所条件要求等事项进行宣传,督促商户抓紧时间办理“三小”登记和备案证,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增强守法经营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