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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部门简化生育保险经办流程

报销时不需再提供生育保险服务证

  (记者 双红)记者从市医保管理服务中心获悉,从即日起,参保人员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时,不需再提供生育保险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这是我市医保部门推出的又一项

  便民举措。

  据介绍,随着国家二胎政策的放开以及医保政策的不断深入人心,如今我市办理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越来越多。市医保管理服务中心经前期调研,对经办服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合并、完善,力求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据悉,目前简化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工作已结束,从即日起,参保人员可按新流程办理生育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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