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大同市文明行为条例》正式实施了。该《条例》的施行,意味着诸多行为不仅仅局限于文明道德范畴,也纳入我市地方性法规体系,受到法律的约束。这对促进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快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具有长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文明城市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我市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持续提高和进步,越来越多的市民自觉加入到践行文明道德规范的行列中,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但不文明行为并不是说很少了,不少根深蒂固的陋习在一些人的日常行为中表现依然很突出。尤其是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公共卫生安全带来了重大挑战,不健康不文明的陋习对社会产生了消极影响,也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可以说,文明行为条例的出台施行,既正当其时、势在必行,也是公众的共同吁求。
历史经验证明,社会文明的进步,仅仅依赖人们的意识觉醒是不够的,而且这一过程也是漫长的,增添来自法律制度层面的力量,更能有助于社会文明进程的加速演进。新出台的文明行为条例,从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到维护交通秩序;从维护社区秩序,到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等方面,剑指随地吐痰、便溺、不清理犬便、不按规定停放共享单车、楼道堆放杂物、餐饮浪费等陋习,皆是过去长久治理但收效不太明显的不文明行为。条例的施行如一剂良药,对不文明行为予以强制约束,必将有力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建设进程。
文明行为条例既是法规约束,也是文明道德准则。建设文明城市人人受益,自觉遵守各项文明规范,人人争做遵纪守法的文明城市人,大同文明之花将开得越来越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