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言
自省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来,我市公安部门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在对已颁发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等经营许可证进行注销的同时,依法惩处了一批违法行为人。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令行禁止对巩固“大同蓝”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从设定禁止燃放的范围,到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的全面禁止,意味着对烟花爆竹的限制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此举不仅有效避免生产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减少由此带来的大量能源浪费,而且彰显取缔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在政策法规层面愈加得到重视。
经过多年来对空气污染源的大力度改造取缔,我市大气环境质量逐年好转,近年来良好天气数更是稳居全省首位,“大同蓝”由此声名鹊起。但良好天气数字的傲人成绩并不意味着我们的空气质量和工作努力就尽善尽美,恰恰相反,改善空气质量我们还有诸多工作做得不到位、持续增加良好天气数特别是优良天气数还需要我们下很多苦功夫。古语有云:行百里者半九十。越是到接近峰顶的关键时刻,前方等待我们的越是硬骨头,只有拿出愚公移山的精神斗志,拿出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意志和魄力,利剑出鞘取缔各种空气污染源,才能更好捍卫“大同蓝”,成就“大同清”。
当前正值严冬,这些时日也是空气污染加重的关键期,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在这个关键期显现得更加突出和明显。找准根源,对症施治,才能取得良效。在取缔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的同时,各责任部门单位应守好各自阵地,努力减少和铲除各种污染源,争取我们的空气质量再上台阶。广大市民群众也应远离各种陈规陋习,自觉遵守法律规章,以烟花爆竹的零燃放彰显新时代文明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