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苑捷) 脱贫攻坚以来,阳高县委、县政府把发展光伏作为一项重要脱贫产业来抓,采取集中统一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模式,打造光伏扶贫产业园,取得良好成效。截至去年底,全县累计投资1.7亿元,分两期建成总规模达21.4MW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现已全部并网发电,实现118个贫困村受益全覆盖。据悉,21.4MW的光伏电站年可发电3850万度,每年至少可获得发电收益2800余万元。
为便于建设管理并节约后期运维成本,该县采取集中统一的建设模式,以阳高县普惠城乡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实施主体,有效保障了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该公司按照全县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方案,每个季度制定涉及发电收益、贫困村应得收益、税费、运维费用等收益分配计划,经审核后,将光伏扶贫收益分别拨付至贫困村。贫困村按照7:2:1的比例,进行公益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奖励和特困救助“三重”分配。在收益分配过程中,贫困村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分配使用计划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进行“村公示、乡镇审核、县备案”,确保每一分收益都花在明处、用到急处、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