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告
因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大同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云山街北侧地块规划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北邻云州街、南邻云山街、东邻泗庄家园、西邻瑞湖云山府。收回范围内各单位自公告刊登之日起7日内,将《国有土地使用证》交回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不交回的,由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