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雅敏) 12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优化疫情防控期间药品价格监管,对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最高可处罚300万元。
通告要求,严禁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对抗病毒类、退热止痛类、止咳祛痰类、消炎类、感冒类等中西药品以及防护用品、检测类医疗器械的快速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散布涨价谣言。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我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广大群众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者,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