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丰曼) 为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我市于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全面完成国资律师事务所改革任务,国资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由国资性质变更为合伙制。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律师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国资律师事务所不能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问题已逐渐凸显,国资所改革势在必行。国资所全面改制是我市律师行业历史性的转折,有利于激发律师事务所内生发展动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促进律师事务所的健康发展,将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坚强的法治保障。
市司法局认真落实改制改革相关政策,紧盯改革任务,倒排工期、精准施策、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国资所改制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有序推进我市国资律师事务所改革,确保了改革的正确方向和改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于近期完成了改革任务。我市高效推进相关工作受到了省司法厅肯定,并在全省范围进行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