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雅敏) 经市政府批准,近日,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第一届大同市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第一届大同市质量奖评选工作,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提高全市质量总体水平。
大同市质量奖授予我市行政区域在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质量管理水平优秀、自主创新能力强、品牌知名度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于本市同行业内领先地位的组织或质量工作成绩优秀、对推动相关行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大同市质量奖设置“大同市质量奖”和“大同市质量奖提名奖”两个奖项,评审标准主要参照《山西省质量奖评选方法》(DB14/T 1462)、《山西省质量奖组织类评价规范》(DB14/T 1463)及《山西省质量奖个人类评价规范》(DB14/T 1464)等。评选表彰程序包括自愿申报、初审推荐、审查受理、材料评审、现场审核、陈述答辩、审议表决、社会公示、表彰颁奖等。
符合申报条件(具体参评条件详见《通知》)的组织和个人,可自愿向所在县、区(含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申报,市管单位可直接向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各县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初审推荐材料的时间到7月15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