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郑苗苗)12月19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柔性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在全市行政执法单位推行柔性执法制度,在全省首家牵头编制柔性执法事项清单,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从3月起,市司法局印发系列文件、制定格式模板,牵头指导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梳理、制定本部门柔性执法事项清单。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作为清单制定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省级主管部门业务规定、本部门权责清单及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等内容,制定本部门柔性执法事项清单,对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具体事项、适用条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进行了明确。经行政执法部门报送、市司法局法制审核、反馈核对、编制汇总等环节,最终形成《大同市行政执法部门柔性执法清单(2023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统一公布。
据了解,该清单包含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和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三部分。清单涵盖26个行政执法部门共860项行政处罚事项。其中,不予行政处罚事项355项,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等领域。从轻行政处罚事项391项,涉及交通运输、水务、消防救援、文化旅游等领域。减轻行政处罚事项114项,涉及水务、交通运输、公安等领域。此外,清单涉及的内容并不是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的全部情形,本清单未列明的违法行为,符合法定免罚、轻罚条件的,同样应当依法处理。此次发布的清单是我市第一批柔性执法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