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司法局公布了《大同市行政执法部门柔性执法清单(2023版)》,这个涵盖了26个行政执法部门共860项行政处罚事项的清单,将有效引导执法单位转变执法方式,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法治保障。
在全市行政执法单位推行柔性执法制度,彰显了法治的温度与人文关怀,既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创优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在我市深入推进“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重大战略,聚焦“四大赛道”、加力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重要时刻,柔性执法的实施推行,对维护秩序、保护权利、体现公平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等各方面都有重要现实意义。
社会发展,需要法治保障,离不开执法监督与对违法行为的惩戒。但惩戒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如果执法过程中,不考虑犯错、违法和情节后果的程度以及执法对象的感受,搞“一刀切”式执法、粗暴执法,就难以让人心服口服,进而失去了执法的本来意义。尤其是一些轻微违法行为的产生,许多时候不是当事人故意,而是由于不熟悉相关情况、部分政策法规宣传普及不到位或规章制度临时更改等原因所导致,这就需要执法部门根据犯错、违法情况,实事求是、设身处地、合法合规从轻论处,警示与教育相结合,做到润物细无声,既让当事人认识到错误,也尽量减轻他们的心理和经济负担,在体现执法部门包容审慎和人文关怀的同时,完成普法宣教,促进群众知法守法。
从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到减轻行政处罚,柔性执法清单为执法部门转变执法方式、创优执法环境提供了实践路径,今后根据各领域情况,清单还将不断推陈出新。各市场主体在放心经营的同时,也要通过柔性执法的警示与教育吸取教训,做到知错即改,在优良法治环境护航下大展手脚,开创发展的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