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锦秀) 今年以来,平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婚姻登记案件为切入点,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与婚姻登记机关合力解决两起婚姻登记案件,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让困扰3个家庭的烦心事、揪心事得以妥善解决。
“我有两本结婚证怎么办?”这天,该院控告申诉部门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李某甲,她称自己有两本结婚证,这本多出来的结婚证成为困扰她生活的烦心事。去年初,李某甲因买房需要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去了民政部门却被告知,因系统内李某甲有两个婚姻登记信息,故无法开具。原来,早在1996年,因孩子上学上户,李某甲之妹李某乙,持自己与孙某的合照以及李某甲、孙某身份证,在某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第X号结婚证。而早在1994年,李某甲便与张某在某乡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并领取结婚证,因此李某甲多了一本结婚证。为了解决这个多出来的“麻烦”,李某甲多方申请撤销无果后,向该院控告申诉部门反映,经过审查,控告申诉部门认为本案符合行政检察监督受理条件。承办检察官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认定其情况符合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要求,按照《意见》规定,应当撤销李某甲与孙某的第X号结婚证。但鉴于李某乙与孙某处于事实婚姻状态,故对第X号结婚信息进行变更更为适宜。民政部门全部采纳该院检察建议,及时进行了婚姻登记信息的更正,让近30年的“错位”婚姻登记回归正轨。
“我们的结婚证是合法领取的,现在却因为缺少婚姻登记档案不能用,我们该怎么办?”李某、王某夫妻二人在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来到该院寻求帮助。1994年,李某、王某在某县民政局登记结婚。2001年,因结婚证丢失,二人在某区民政局申请补办结婚证。2005年,二人因结婚证再次丢失又向某区民政局申请补办结婚证。2024年,李某、王某因故使用结婚证,却被告知网络查询系统中并无二人2005年的登记信息,故2005年的结婚证无法使用。李某、王某向某区民政局申请补齐档案,民政局回复称其主动补正档案无法律依据,建议二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经查,2005年,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李某、王某颁发的第Y号结婚证因工作失误未曾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并与他人补办的结婚证序号相同。为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困境,经与民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会商,最终就解决方法达成一致意见,因结婚证重号问题婚姻登记档案无法补齐,为最大程度减少对李某、王某造成的不便,某区民政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为二人再次补办结婚证,并建立新的婚姻登记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