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大同市禁牧休牧条例〉的决定》,已由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审议通过,已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4日批准,现予公布。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