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0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平城区文旅局

第十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始申报

  本报讯 (记者 邸东芳) 为深入推进平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健全完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近日,平城区文旅局第十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始申报。

  平城区第十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条件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扎根于相关地域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具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的特点,至今活态存在,传承历史悠久,传承谱系清晰;具有促进本地区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此次申报期限从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结束,要求提供申请报告、项目申报书以及相关辅助资料等。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各行政部门等向平城区文旅局提出项目申请后,平城区文旅局根据所提交的申报项目,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中具备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再经区文旅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专家评审组与区审批局联合评审后,提出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在平城区政府网和《大同日报》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平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以平城区人民政府名义予以发布。

  另外,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确定项目保护单位、传承谱系不详、代表性传承人不明确、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要求申报主体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凡填写内容不实、有虚假成分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已经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予以撤销,已经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取消其资格。

  材料申报地址:大同市平城区政府南区南楼405室

  联系电话:0352—5209032  15234248701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要闻
   第04版:公益
   第05版:走近平城
   第06版:要闻
   第07版:教育
   第08版:走进云冈
平城区专题培训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能力
平城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平城区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多维度宣传国家安全理念
强化国安教育 建设平安校园
夜查“利剑”出鞘 守护基金安全
第十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始申报
多方联动守护平安
法治宣讲进校园检察护苗助成长
绿植传情暖民心 中医护航伴春行
文兴社区夜校点亮居民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