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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加紧进行

  本报讯 (记者 高雅敏) 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通告,要求全市经营主体做好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明确各类市场主体报送时间、方式及重点事项,通过优化填报服务、扩大“多报合一”范围,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强化信用监管,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逾期不报,将受处罚。

  根据通告,2025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及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需报送2025年度报告。年报时间分两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期为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今年年报公示工作聚焦“便民高效”,多项优化举措落地。扩大“多报合一” 覆盖范围,整合市场监管与人社、税务、海关等多部门年报事项,避免多头填报。针对个体工商户,系统实现填报信息“一屏展示”,自动关联上年度数据,信息无变化可直接确认提交,大幅提升填报效率。强化重点领域监管,要求特种设备生产、工业产品获证企业报送相关许可证信息,大型企业需公示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年报报送线上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山西市场监管” 微信公众号及“三晋通”小程序等方式办理;线下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可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报告。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年报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切勿轻信以年报名义索要银行卡信息的诈骗行为。未按期公示年报或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的经营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任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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